网友留言:
尊敬的领导,本人于2021年6月9日应聘到碧桂园小区做物业保安,期间一直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购买了两个月的社保,8月31正常离职碧桂园物,本月发工资扣了两个月的社保个人部分,这么说来工资就一直没发够,谢领导关心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9月22日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与您本人沟通及碧桂园物业实地核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查实邓鹏飞同志于2021年6月应聘到碧桂园物业,8月31日提出离职申请,到离职时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期间碧桂园物业告知邓鹏飞签订劳动合同,邓鹏飞因有事未到人力部门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2.碧桂园物业向邓鹏飞同志发放了6月-8月工资。6月邓鹏飞社保已在金科购买,碧桂园物业8月为邓鹏飞参保,补缴7月社保,故8月工资扣除了两个月社保个人缴纳部分共计784.12元。3.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规定,经核实邓鹏飞工资是按同工同酬标准执行。感谢您对攀西科技城的关心与关注。 攀西科技城管委会 2021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www.panzhihua.gov.cn/hdcy/szxx/szxx/xjxx/index.shtml?searchNo=02021092216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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