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大村村白泥坡社土地保险费用
更新时间:2018-09-21 来源:仁和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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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乡大村村白泥坡社,前社长万在翠收取钱财称需要购买土地保险,钱缴纳的时候未出具收据,现钱也不知去向,希望将钱退回于村民,希望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女士:
您好!您于2018年9月11日反映的18091106384号“太平乡大村村白泥坡社,前社长万在翠收取钱财称需要购买土地保险,钱缴纳的时候未出具收据,现钱也不知去向,希望将钱退回于村民,希望部门处理”的问题,太平乡政府高度重视,乡纪委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乡纪委于9月17日,分别找大村村党支部书记李富银、村主任罗礼华、白泥坡原社长万再翠,乡畜牧兽医站王阳云调查了解情况。
应群众来电反应不具体,经与来电群众进行沟通,了解到来电群众所说的“土地保险”是2011年左右能够买到玉米、水稻保险。经调查了解,玉米、水稻保险工作是由各村社社长组织本社群众自愿购买,本村社群众按需投保面积缴纳保险费,村社收到保险费后交到乡畜牧兽医站,乡畜牧兽医站收到全乡的保费后交到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人保财险四川分公司以村社为单位出具集体投保单,并附分户清单、理赔清单和银行打款清单,发现来电群众在2011年购买了玉米、水稻保险,因受旱灾,2012年3月得到了赔付。2012年来电群众未投保。因此,乡纪委据此认定来电群众反映内容与基本事实不符。
太平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renhexf.com/views/Feedback/LetterDetail.html?18091106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