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18年8月16日致信县委书记信箱,反映“政府划一条线,农民土地就少10万”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碎石场位于贤家村13、14组,属于成昆复线扩能改造工程临时用地范围。该地块主要用于中铁四局堆放弃土,后又在弃土上面碎石。地块共涉及土地129.93亩,其中贤家村13组63.69亩,贤家村14组66.24亩。根据临时用地协议,该地块的使用期限为:2014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使用期满后,中铁四局应按相关政策对地块进行复垦,归还给村民耕种。
从2017年12月起,离临时用地期满前几个月,我镇就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临时用地期满后土地的复垦问题进行商讨。经反复利弊分析和研究论证,2018年7月县政府初步确定将贤家村13、14组现中铁四局临时用地地块在使用期满后进行征收,以解决复垦可能引发的系列问题。
2018年8月,我镇在落实征收补偿过程中,由于贤家13组所涉土地在规划区内,贤家14组所涉土地在规划区外,两个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一致,贤家14组多数村民提出异议,表示对政策不理解。
经向县规划部门了解,县城规划区界线是经省级批准的,批准后的规划区红线各级政府无权进行调整修改。而且成昆复线扩能改造工程征地同样涉及贤家13、14组,也同样分别按照规划区内、外政策进行执行。
综上情况,我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予以如下答复和处理。
1.对于要求享受与规划内同样的补偿安置政策的诉求,由于不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目前不能予以支持。贤家村13组本身在规划区内,按照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相关政策,将临时用地统一进行征收。
2.对于要求对贤家村14组土地复垦归还的诉求,由于目前中铁四局还未完全竣工,需要继续使用土地,我县将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中铁四局在临时使用土地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土地进行复垦并归还土地给村民。
3.中铁四局超期使用土地,我镇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中铁四局明确解决方案。
我们的答复希望您能够满意,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请联系攀莲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 元,联系电话:13982650325。
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