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划一条线,农民土地就少10万
更新时间:2018-09-04  来源:米易县政府网
反映内容:
尊敬的县长大人,我是贤家十四组村民,你知道我们队的人有多委屈,多无助吗?关于我们队碎石场土地租期到期问题,我们找领导反应好多次,都说没具体方案,现在方案出来了,征用,但是却说我们队和十三队赔付不同,一块地,同时租用,同样租金,现在同时征用,就政府划了一个规划区的线,说我们队不属于规划区内的安置政策,十三队每亩13.8万,我们4万不到,如果享受买保,年轻的还要自己贴好几万,县长大人,我们没有办法啊,修小三峡电站占了土地,修高铁占了些,这次再占些,我们一次都没享受你们所谓的规划区内的待遇,既然不在规划区内为何还要征用,既然政府征用了为什么不是规划,我们村民办个宅基地,办个康养农家证告诉我们属于规划内不给办,等到征地时说不是规划区,既然不是规划区了,那就按当初协议上退我们耕地,我们自己种,有多少收多少。十三队属于规划区内你们可以就征用他们队的,政府在那里规划就征用那里,没规划的就不征用,我们农民本本分分种我们农田,也不享受你们规划区内的东西,政府的工作我们支持,一次又一次征用我们都没有别人的待遇,还要人怎么生活,再这样下去土地没了,我们怎么过,这这所谓的规划区是省上划的还是中央划的?不就是你们县上划的吗?划根线然后拿所谓的政策说话。我们今天去镇上找领导反应,没人上班,不是开会就是下乡,电话从没人接过,就为这碎石场的土地我们都跑了好多次了,哭诉无门,希望县长百忙之中抽空了解下,如果真的不能一碗水端平,如果真的让你们为难,就请把土地给我们种。我们也愿意,既然政策在,我们不为难领导,我们只想找个说理的地方,希望县长能帮助我们落实一下,因为现在土地到期了,碎石场还在运作,我们没办法种,也没有相应的补偿。谢谢你!


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您于2018年8月16日致信县委书记信箱,反映“政府划一条线,农民土地就少10万”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碎石场位于贤家村13、14组,属于成昆复线扩能改造工程临时用地范围。该地块主要用于中铁四局堆放弃土,后又在弃土上面碎石。地块共涉及土地129.93亩,其中贤家村13组63.69亩,贤家村14组66.24亩。根据临时用地协议,该地块的使用期限为:2014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使用期满后,中铁四局应按相关政策对地块进行复垦,归还给村民耕种。

  从2017年12月起,离临时用地期满前几个月,我镇就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临时用地期满后土地的复垦问题进行商讨。经反复利弊分析和研究论证,2018年7月县政府初步确定将贤家村13、14组现中铁四局临时用地地块在使用期满后进行征收,以解决复垦可能引发的系列问题。

  2018年8月,我镇在落实征收补偿过程中,由于贤家13组所涉土地在规划区内,贤家14组所涉土地在规划区外,两个村民小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一致,贤家14组多数村民提出异议,表示对政策不理解。

  经向县规划部门了解,县城规划区界线是经省级批准的,批准后的规划区红线各级政府无权进行调整修改。而且成昆复线扩能改造工程征地同样涉及贤家13、14组,也同样分别按照规划区内、外政策进行执行。

  综上情况,我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予以如下答复和处理。

  1.对于要求享受与规划内同样的补偿安置政策的诉求,由于不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目前不能予以支持。贤家村13组本身在规划区内,按照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相关政策,将临时用地统一进行征收。

  2.对于要求对贤家村14组土地复垦归还的诉求,由于目前中铁四局还未完全竣工,需要继续使用土地,我县将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中铁四局在临时使用土地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土地进行复垦并归还土地给村民。

  3.中铁四局超期使用土地,我镇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中铁四局明确解决方案。

  我们的答复希望您能够满意,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请联系攀莲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 元,联系电话:13982650325。

  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scmiyi.gov.cn/WebPortal/AskAnswer/Gov_LeadMail_Info?AnswerID=ad895d08-10c7-4ed3-bc19-9cb8a2e72f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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