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长:
你好! 本人是事业单位一名临时工,单位无法存放编外人员档案,于是便四处咨询了解到可以存放人才中心。万般欣喜的去人才中心存档,却被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一句“你有工作,我们只存无业人员的档案”拒之门外,档案就这样被踢足球般的回到我的手里。
档案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东西,特别是考公人员档案在自己手里将无法政审,我每天熬更守夜刻苦学习,我相信上苍会看到我的付出,更相信自己一定能考上,我不想那天到来了却因为档案问题让我付出的所有努力付之东流。
在这我衷心希望局长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让我如愿以偿将档案顺利存入人才中心!谢谢局长!
关于档案无处可去的回复
杨桃同志:
您好!您向局长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就你提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流动人员档案范围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你现在事业单位工作,与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经查目前并未与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你档案不属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因此你持学籍档案来人才中心移交时,人才中心工作人员让你将学籍档案交回现工作单位,让单位将学籍档案和工作期间的档案合并管理,如果以后你与现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由单位将所有档案移交人才中心管理。
如还有疑问,请与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3325225。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