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2018年11月29日16时05分,大渡口派出所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渡口桥上有人跳江。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赴现场。 在渡口桥上,民警未发现轻生者。这时,报警人看到了民警,立即跑上前来,说:“该男子已经跳入江中,几分钟后,从江中冒出头来,然后随江漂到下游去了。”听到报警人的讲述后,民警立即下到江边,沿江寻找,并联系消防、医院到场协助救援和救治。 在距大桥约500米的江边石缝中,民警发现了轻生男子。只见该男子趴在石头上,浑身颤抖。为了确认男子身体状况,以便采取救护措施,民警用随身携带的警绳拴在腰间,下到江边。 经查看,该男子除左臂骨折外,并无大碍。但江边湿滑,又无救护装备,民警无法将该男子拉上岸,只能等待消防人员的到来。 在等待的过程中,民警一直与该男子攀谈,稳定其情绪。10余分钟后,消防到达,众人合力将该男子救起。 该男子被救上岸后,辅警唐永贵看见他瑟瑟发抖,便脱下自己的衣服为其披上。随后,该男子被送到中心医院作进一步救治。 在医院,该男子情绪激动,不愿配合医生治疗,对民警的询问不予理睬,既不回答民警提问,也不愿意提供家人联系方式,并在医院做出踢打保安、自残等过激行为。 后经民警近5个小时的耐心劝解和开导,该男子的情绪才逐渐稳定。当天晚上23时许,该男子的大哥从凉山州会东县赶来将其接回,并对民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帮助表示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