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场地(荒地、宅基地、田地)是否可以倒建筑垃圾
更新时间:2017-08-17  来源:仁和区人民政府网
网民留言:
群众来电咨询:前进镇胜利村河口组自家的场地(荒地、宅基地、田地)是否可以倒建筑垃圾或者出租给别人 倒建筑垃圾。


官方回复:
吴先生  :
您好!您于2017年8月12日反映的17081201964号“自家的场地(荒地、宅基地、田地)是否可以倒建筑垃圾”的问题,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核实,荒山、宅基地、田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场地如要进行经营活动,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相关证件,通过部门审批取得合法证件后方可进行活动。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renhexf.com/views/Feedback/LetterDetail.html?17081201964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 图文推荐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