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17年8月2日致信县长信箱,反映您户2016年申请建房交了10000元的建房保证金,今年保证金尚未退还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户审批的建房面积为180平方米,其中150平方米建住房,10平方米建沼气,20平方米建畜圈,余基全部还耕。但经现场验收,您户实际修建面积已超过审批面积10余平方米,且余基也未还耕,故至今未退还您户建房保证金。待您户将余基还耕后再次申请退还建房保证金,届时我乡将再次组织现场验收,合格后退还建房保证金。
如您仍有疑问或情况反映,可致电草场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卢安兵,联系电话:0812-8176645。
米易县草场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