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更新时间:2017-08-01 来源:米易县政府网
反映内容:
尊敬的县委书记:县城新民巷120号(原工商局城北住宿楼)一楼有两户油炸食品餐饮店,主要提供油炸土豆、油炸饵快、油炸藕片、油炸鸡腿、油炸热狗等综合酒水服务,每到夜晚招徕熙熙攘攘的食客任其油烟排放,店里闷热坐不下就沿街过道摆小桌占道提供经营,只要有客人来吃他们每晚都要经营到深夜12点过甚至凌晨1、2点也是常有的事,油烟肆虐给整栋楼住户居民身体健康带来莫大的伤害,深夜客人说话声、高声喧哗声、喝酒划拳声、酒瓶碰撞声影响住户里学生、医生、职工正常休息,第二天无精打采投入工作,苦不堪言。遇上上级有环保、创卫等专项检查,有关部门就来打招呼关门停业,检查过了照常开业。住宿楼本来就是提供职工住宿休息的场所,这两户经营户门店左右紧挨住房,二楼及整栋楼都是居民住房,有住户前去制止,他们就以环保、食品、执照都办了的管不着为由不予理睬。即便这两个门店的房产证是门市,但是这两个门市就在整栋住宿楼中间,按照国家环保政策也不应该批准油炸食品侵害住户的健康,请有关部门给予取缔,还住户一个清新的住家环境。全体住户2017年7月28日
官方回复:
网友:
您好!您于2017年7月28日致信县委书记信箱,反映“请有关部门予以取缔”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7月29日,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对新民巷120号一楼两户油炸食品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两户商家的经营执照,要求半夏饮品立即停止营业;要求公园四个圈冷热饮小吃店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停止油炸类食品的售卖),并立即停止占道经营行为。
二、根据您所反映的噪音扰民现象,县公安局要求经营业主在经营过程中对顾客进行劝导,禁止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喝酒划拳、大声喧哗等行为制造生活噪音,如违反要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今后,我局将积极协调或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的县城环境。
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您对城市发展还有其他意见及建议,欢迎致电县城管局反映,电话:0812-8175457。
米易县城市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
原文链接:http://www.scmiyi.gov.cn/WebPortal/AskAnswer/Gov_LeadMail_Info?AnswerID=5a31baa3-88ef-4610-a901-fce4c3f1e5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