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于2017年8月28日致信县委书记信箱,反映你户的宅基地审批的相关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就我上次反映的审批宅基地问题调查不符情况,我根本就无任何房屋”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你父母共养育有你及你姐两个孩子,你与你姐分户后,你母亲和你共同生活,你父亲与你姐共同生活,你户现居住在位于省道214线丙谷段(复线路)南侧的老房子里面。位于小河桥头的那一栋房屋,占地面积76平方米,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属于商品房,是由你父母共同修建,房产证房屋所有人为你父亲沈德学。
二、关于反映“还有一家是这个月8号动工,既然要扩路为什么不停工呢?而且我们退的距离比他远,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批呢”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因通往你户的老房子的道路不能过车,你户申请在省道214线丙谷段(复线路)边新建房屋,但该位置已停批宅基地多年。2016年9月,因该组拟建房屋户多年多次反映,本着解决部分群众困难,我镇积极与县级相关部门衔接,并邀请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对当时申请的9户群众(包括你户)进行了现场查看,并现场同意了3户无房户和危房户的建房申请,你反映的在这个月8号动工的那一户就为这3户之一。后因县级规划调整(复线路规划调整为35米宽),县级部门通知暂停审批该区域内的建房申请,我镇为解决该区域内群众的建房需求问题,专题给县住建局函商解决方案,并专题研究了解决方案,待方案经过县级审批后即可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审批。
如您仍有疑问或情况反映,可致电米易县丙谷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阳春(副镇长) 联系电话:8100001
米易县丙谷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