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寻找最美消费维权人物”评选活动于12月12日启动,社会化推荐渠道同时开通。
候选人为近两年中,热心消费维权事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参评者要具备的条件有:维权事例典型,维权事迹感人,维权成果突出,维权方式合法,体现公正、法治、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消费和谐、协同共治的大环境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活动将经人物推荐、宣传推广、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将确定10名“2018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20名“2018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提名”,于2019年3月15日,向社会公布获得“2018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名单。
(光明融媒记者王海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