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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困难党员可申领党内关爱资金

2021-05-04 来源:非钒钛度客户端

  (记者 王刚)每年至少全覆盖培训1次普通党员,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近日,记者获悉,东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梳理清单办实事,聚力培根铸党魂,制定了加强党内关怀帮扶的工作措施、党内关爱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措施,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和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东区区委组织部每年面向普通党员至少举办1次示范班,区委各直属党组织每年至少全覆盖培训1次普通党员,对表现优秀的干部、党员优先安排外出培训。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活动内涵,充分利用党史党性教育基地、三线教育基地、特色重点项目等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开展体验教学。落实党员“政治生日”制度,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赠送“入党生日卡”、发送慰问短信、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党员过好“政治生日”。

  在“七一”对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党组织开展表彰、表扬,发放荣誉证书,获得区级表扬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奖励金。对于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按照中央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每年春节、“七一”前夕,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因公牺牲党员家属等集中走访慰问。党员身患重病、因公负伤、去世等,党组织应当及时看望慰问、吊唁,发放一次性慰问金不超过600元/人,并及时协调民政、残联、工会、医保等部门做好帮扶。在培养发展入党、获得功勋荣誉表彰、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党组织应当派人与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教育帮助。加大培养选拔长期奋战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和援藏援彝工作的党员干部力度,按规定落实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待遇政策。加大从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镇)领导班子成员、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东区采取“党费提一点,财政出一点”的办法,筹措党内关爱资金,设立专门账户。党内关爱资金使用条件为: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生活困难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10年以上现已离任的生活困难党员;担任过区级及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中的生活困难党员;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情况,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因公或见义勇为致残、殉职、牺牲的党员或其家属, 被追授为市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追认为共产党员的家属;其他需要关怀帮扶的生活困难党员。使用标准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其他需要关爱的情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标准。

  根据规定,有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或不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的;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或正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认定有其他不适合情形的,不得申请党内关爱资金。

  据悉,党内关爱资金一般实行集中审批发放,原则上每年一次。经申请、审核、复审、审批后,下拨关爱资金,原则上由东区各区委直属党(工)委派专人上门发放,关爱对象本人或其家属签收。党内关爱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户存储,接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监督。对隐瞒情况、虚报冒领的,要追回关爱资金。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组织及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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