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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请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坚决同出租车违法行为作斗争!
更新时间:2018-12-27  来源:攀枝花广电网

拒载、议价

出租车这些违法行为

不仅给大家出行造成不便

还严重影响城市形象

为此,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

《关于对举报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违法行为给予奖励的公告》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

共同维护舒适、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三、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短信息、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应当提供巡游出租汽车车牌号码、乘车地点、乘车线路、相关音视频等证据材料。举报人应提供真实身份,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举报人的身份要严格保密,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

四、举报电话

东区、西区(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232098

仁和区(仁和区运管所):3895625

盐边县(盐边县运输所):3968190

米易县(米易县运管所):8177235

钒钛高新区(建设交通局)6210599

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

五、在开展集中整治期间,对举报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奖励资金的兑现由承办举报单位核实并查处后予以兑现,由行政执法机构按相关规定发放。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发放举报奖励资金

(一)相关监管部门先期已经发现举报事项并做出处理的。

(二)匿名举报或者举报人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现并报告的违法行为。

(四)受理单位认为不应当奖励的其他情形。

七、举报实行一案一奖励,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奖励举报时间在先的举报人。

两人及两人以上联名同时举报同一案件,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


八、举报人应当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至集中整治行动结束之日止执行,具体事宜由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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