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摘登) 2018年10月24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11-10  来源:攀枝花日报

    《扶贫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自2015年6月1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施行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强力推进依法治贫、依法扶贫,全民扶贫法制意识不断增强,齐力扶贫氛围不断凝聚。市、县、乡、村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体系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全面落实。出台了《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攀枝花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文件,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时序进度和工作重点,全市脱贫攻坚按照脱贫计划有序有力推进。

  全市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建立健全“党政主责、部门主抓、基层主推、干部主帮、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攻坚格局,对脱贫攻坚实施定期督查,强化绩效考核,扶贫任务、责任、资金、权利“四到县”制度全面贯彻落实。2014年至2017年,共整合投入各级各类扶贫资金31.3亿元,贫困地区村社道路、沟渠管网、农村电路、通信网络及村文化室、卫生室等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户发展核桃、青花椒等特色种植业13.4万余亩,养殖业年出栏63万余头(只),开发公益性岗位842个,转移就业2576人,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均实现至少有一项增收产业或至少有一人就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911人、农村危房改造1959户,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义务教育 “三免一补”、卫生医疗“十免四补助”等扶贫政策全面落实,贫困户适龄子女无因贫辍学,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扶贫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持续动态保持“两线合一”。截至2017年底,全市70个贫困村、38285人贫困人口(2017底动态调整确定数)中,已按期退出贫困村55个、脱贫31266人,贫困发生率由7.2%降至1.5%。

  2018年脱贫攻坚再接再厉。2018年是全市脱贫攻坚的冲刺阶段。召开市级领导小组会议2次,专题会议7次,开展全覆盖督导2次,专项督导5次。新轮换第一书记38名,调整驻村工作组成员108名,驻村干部全部脱产驻村。对15个贫困村6636人精准分析,明确对标补差内容,制定20个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分县(区)建立项目清单和投入资金清单,分村建立项目台账,制定作战图和时间表,分户制定“一户一表一策”,按照“五个一批”分类实施精准帮扶。梳理、查找各类问题179个,完成整改166个,正在整改13个,以问题整改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计划投入各级各类资金15.7亿元,已完成投资约11.5亿元。新协调引入社会扶贫资金6248万元,已到账2858万元。截至9月底,全市计划脱贫的6636人贫困人口“一超六有”、计划退出的15个贫困村“一低五有”全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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