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 记者 王刚
“如果不是社区和业委会高效率办实事,小区想进行消防管网改造,不晓得要等到哪一年了。”近日,学府花园小区居民彭先生感慨地说。彭先生所说的“高效率办实事”,就是东区东华街道文华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首创的“党组织+业主代表制”治理居民小区新模式。
学府花园小区于2012年建成,共有18栋居民住宅、1187户业主,常住居民3000余人。由于地形、开发设计和居住情况等原因,呈现出“三多、三难”现象(即梯步多、车辆多、老年人多,出行难、停车难、活动场地难),居民对环境满意度不高、意见很大。
面对居民的呼声,在上级党组织的大力支持下,文华社区党委、学府花园小区党支部主动承担起了“火车头”“领头雁”作用。文华社区党委副书记严波介绍,社区用“交叉任职”方式健全共治结构,推动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实现“交叉任职”。物业公司经理和业委会主任进入小区党支部任委员,组建“党支部指导、业委会决策、物业实施”的三方共治架构,减少了决策管理被掣肘的中间环节。同时,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治理“四会”制度,支部、业委会每月召开通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定期召开协调会,支部主导召开季度议事会,支部与监事召开年度评估会,有效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在强化了党组织的“火车头”“领头雁”作用后,如何才能进一步深化业委会服务效能,激发居民自治活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居民自治模式呢?“社区在探索中创新,最终在全市首创了业主代表制。”东区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业主代表制是以党支部领导为纽带、以居民满意度为标准,由业主小组选出每一楼栋的业主代表行使业主权益,健全配套治理机制,有效破解了“锣齐鼓不齐,遇事光扯皮”的管理难题。
业主代表制明确规定:小区内涉及动用公共收益和维修基金项目1000元以内须业委会主任签字,1000元到2000元须业委会主任、副主任签字,2000元到2万元须2/3业主代表签字,2万元以上须业主大会或征询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业委会、业主代表权责清晰,解决问题自然是“快刀斩乱麻”,绝不拖泥带水。
“党建+业主代表制”模式相得益彰,提高的是效率,受益的是居民。如今的学府花园小区,新安装25把休闲椅、多处晾衣杆,实施了部分环境改造工程,解决了小区没有活动场所的“老大难”问题;以比选方式,安装了小区通行电梯;拓宽小区路面5.5米至6.5米,增加停车位,新建人行通道;改造消防管网,消除安全隐患等。居民满意度大幅提高,真正实现了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