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2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更新时间:2021-01-28  来源:攀枝花日报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正富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中共攀枝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0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37次,作出决议、决定13项,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胜利收官、推动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紧紧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工作本领,持续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集中学习制度,开展机关月度党课讲座,及时学习宣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夯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思想基础,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

  (二)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计划、重点课题调研、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重大事项69次,并按市委的决定抓好落实。坚持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一年来依法任免干部74人次。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及时研究决定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作大会交流发言。

  (三)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集中到哪里”。围绕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市委战疫情、促发展“双线作战”要求,迅速出台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以法治之力保障“双胜利”。全力做好市委交办的疫情防控驻点联络、宣传引导、监督检查、后勤保障等工作,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进社区、走企业、下工地、访农家,督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商业复市、农业备耕。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决定”执法检查,筑牢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法治防线。围绕加快“两城”建设、创建省级新区、全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定,运用“立法+调研+督导+决定”等方式,全力助推国家战略在攀枝花落地落实。此外,还圆满完成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帮扶米易县金花塘村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结对联系的龙蟒矿冶等53家规上工业企业和23项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完成《攀枝花十大优秀原创歌曲》和市歌推选,作出《太阳在这里歌唱》为市歌的决定。

  (四)全面加强人大工作宣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讲好新时代人大故事。出台规范全市人大宣传工作意见,加强“攀枝花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主动在省级和市级媒体刊登我市各级人大履职文章,不断提高《攀枝花人大会刊》《攀枝花人大增刊》办刊质量,用好覆盖全体人大代表微信群,更加及时准确地报道常委会各项工作,宣传代表履职事迹和基层人大履职经验,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宣传工作获得省人大常委会“2019—2020年度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进单位称号。

  二、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力督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立法任务。按照省委、省人大、市委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长江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从2020年7月起,用143天完成全省首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立法任务,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并于12月1日施行。在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充分调查研究,加强起草指导,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修改,并结合我市实际,将“计划烧除、野外用火委托审批办法”等好经验好做法纳入《条例》,突显了地方特色,增强了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完善我市生态文明法规体系,推进长江上游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筑牢长江流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法治支撑。

  (二)全力督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市委中心工作,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首次审议全市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并围绕国企改革任务、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方面作出审议意见。前移监督关口,完成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第二阶段建设任务。聚焦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首次对5家市级预算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审议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报告,依法批准市级财政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案,作出决定决议。提前介入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高质量建议。调研“十三五”规划收官情况、财政投资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以及“两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改革有序开展。调研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乡村旅游、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情况,听取民族乡镇农业产业发展报告,就统筹农业园区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深化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审议我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情况,促进产业整合提升,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全力督推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听取专项报告和全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抓好对7个联系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大力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巩固脱贫成果。积极回应群众对办好普惠性幼儿园的期盼,审议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提出坚持将扩大公办幼儿园供给列入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建议。听取《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持续优化。调研全市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对建设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提出建议意见。调研省市2020年挂牌督办的12个重大安全隐患,对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此外,还就人防(应急)疏散基地建设情况、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全民健身“三纳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等情况进行调研,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推动相关问题持续解决,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全力督推法治攀枝花建设。制定宪法法律宣传宣讲年度计划,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县(区)、党校、机关单位,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走入群众、深入人心。维护宪法权威,执行被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增进领导干部尊崇宪法的自觉性。开展民法典宣传,发挥人大“专业优势”,积极委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到各县(区)、单位进行《民法典的主要制度与创新》等专题讲座。创新工作方式,首次审议“一府两院”履行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法治宣传、深化“放管服”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意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聚焦司法公正,审议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报告,强调要进一步树牢服务群众理念,提高法律服务公办性、普惠性,让人民群众共享法律服务成果。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调研公安机关关于平安攀枝花建设情况,促进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推动持续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推动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五)全力督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完成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交办的《长江保护法(草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等37件法律法规草案的立法意见征求,部分意见得到采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提出进一步加大城乡交通设施统筹规划,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经济发展创造更为优良的投资环境建议。开展《四川省禁毒条例》执法检查,提出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宣传力度、工作管控和打击力度建议。对《森林法》、《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我市历史文化利用和保护、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进行执法调研,推动40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施行。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50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六)全力督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将臭氧防控、水质监测等方面问题形成审议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调研《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刚性落实,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围绕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提出补齐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建议,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深化和拓展“双联系”工作。始终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双联”制度,完善各专门委员会联系代表活动机制。先后邀请全市各级人大代表20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视察,收集代表建议46件,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代表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17个。不断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鼓励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更广泛更深入地联系群众。结合新一轮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积极在代表和群众之间“搭桥铺路”,将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工作室调整完善为86个,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全覆盖,真正将平台建到最基层、建到群众家门口。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按编组入平台,定期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心贴心了解百姓诉求。一年来,共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建议1739个,推动解决1338个。

  (二)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持续优化“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代表评判”等一系列代表建议办理闭环式工作机制,实行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见面和走访的“三见面、三走访”制度,落实办理单位工作任务、承办人员、完成时限、办理质量、答复要求的“五确定”制度和绩效考评机制。重点督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9个代表建议,推动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持续有效解决。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全流程上网,创新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回头查”,切实将满意率转化为办成率。代表在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60件建议均得到认真办理,办成率68.3%。

  (三)组织代表投身疫情防控。在全省率先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争做疫情防控工作的“战斗员、监督员、示范员、宣传员”,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积极参与设卡排查、防疫宣传、楼院管控、捐款捐物、农产品推销等具体事务,以实际行动彰显“为人民代言,做群众表率”的使命担当。加强代表抗疫事迹宣传,省人大常委会专刊宣传攀枝花代表事迹3期、“攀枝花人大”微信公众号连续编发“他们是人大代表,他们在战疫第一线”信息7期,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四)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举办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学习会,市委书记到会发表讲话、市长到会作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报告。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重要工作情况,为代表征订和寄送相关资料,组织国省人大代表就四川南向开放门户交通瓶颈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支持市“两院”邀请代表视察相关工作。充分保障代表为民代言、为发展献策,在我市仁和区前进镇、米易县撒莲镇和盐边县红格镇相继启动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健全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把代表履职成效作为向市委推荐连任提名人选的参考。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履职基础

  (一)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转化,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9项。

  (二)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常委会会议审议组织方式,修改完善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若干规定,针对会前准备、会议考勤、审议发言等问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具体规范要求。科学安排常委会议议程,提高议题审议质量,抓好审议意见办理,增强履职效能。发挥专委会作用,进一步明确专委会职能定位,优化充实力量,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三)持续改进作风。深入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从严从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决把市委巡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并结合实际出台《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政务工作要求》。支持并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能,持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年精简会议和文件30%。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打造走廊文化,成功创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干部教育管理,注重年轻干部培养,积极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大干部队伍,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高质量服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完成去年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监察委员会强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巩固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服务大局、履职为民风采。

  正是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才得以有力推进。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对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盼相比,与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任务对人大工作者的能力素质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方式还有待创新,法定监督方式运用还不够全面,代表联系群众的广度和深度还需努力拓展,市人大常委会联系指导县乡人大工作力度和机制亟需加强和完善,人大工作者的知识能力水平还需亟待提升。对此,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虚心听取意见,切实加以改进。

  2021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攀枝花开发建设55周年之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在中共攀枝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拓展深化“四讲四有”人大建设和“四型”机关建设,为推动“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攀枝花贡献人大力量。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全面发展。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努力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的能力。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要求,推动省委决策落实到全市各级人大工作中、体现在成效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在地方立法方面,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制定《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管理规定》。开展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调研。编纂出版《推进攀枝花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五年》。

  (二)在监督工作方面,围绕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群众关注焦点,拓展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聚焦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预(决)算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政府债务限额、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等情况报告,对农业农村改革、烤烟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旅游资源开发保护、装配式建筑发展、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调研。聚焦民主法治建设,听取审议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对强制戒毒工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聚焦民生福祉,听取审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报告、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和体育工作情况报告,听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情况报告,对《攀枝花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疾控体系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人防“601”工程建设、民办教育发展等工作进行调研。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作进行调研。

  (三)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健全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巩固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坚持宪法宣誓、任前表态发言制度,加强对任命和决定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

  三、持续强化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专委会会议制度,更大范围、更宽领域组织代表参加视察和调研活动,积极采纳代表建议意见。更好发挥代表小组作用,进一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强化代表履职平台建设,打造代表接受监督的亮相台,为民办实事的服务区。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形成、办理、反馈、评价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持续推动解决“重答复、轻办理”问题。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信息系统。在市委领导下做好人大代表换届相关工作。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建设,严格纪律规矩,深入改进作风,提升履职水平。加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建设,巩固提升“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成效。加强人大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履职保障。加强人大工作宣传,讲好人大故事。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推动建立市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和立法研究会。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攀枝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开拓创新奋进,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英雄攀枝花再出发、阳光康养地开新篇,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攀枝花建设的辉煌篇章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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